武汉市黄陂区道路交通事故案成功调解,原告获赔201544.05元

文章出处:本站 | 网站编辑:三象律师 | 发表时间:2024-02-02 分享:

57日,武汉市黄陂区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,王某驾驶小型汽车与罗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在大南街(双凤大道路口至前川大道)K下行0米处相撞,造成罗某受伤及两车受损。经过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交通大队认定,王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,罗某无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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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发生后,罗某被送往医院治疗,住院22天,医疗费用达到39865.14元。出院诊断为:1.左胫骨干骨折伴腓骨骨折 2.左下肢开放性伤口 3.急性疼痛。经司法鉴定,罗某的致残程度评定为十级,建议给予后续治疗费25000元或以实际发生为准,误工期为240日、护理期为150日、营养期为90日(均自受伤之日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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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这起严重的交通事故,罗某委托专打武汉交通事故案的三象律师代理此案件。三象律师接到委托后,迅速启动了案件的处理程序,他们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,收集了相关的证据材料,积极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,力求为罗某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。

三象律师的努力下,案件最终成功调解。罗某获得了各项赔偿共计201544.05元,包括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精神抚慰金、残疾赔偿金、被扶养人生活费等。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,为罗某的生活及身心带来了极大的安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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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某对于三象律师的专业精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了由衷的感谢。他表示,三象律师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他的案件带来了极大的帮助,让他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得满意的赔偿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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