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一则交通事故的消息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,一位女士因骑电动车被车撞而导致胫腓骨粉碎性骨折,不但需要长期卧床休息,还因此失去了工作。然而,保险公司却表示无法评上伤残,无法赔偿误工费。面对这种情况,我们应该怎么办呢?
首先,我们需要了解,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会导致伤残,但如果因为事故而严重影响了生活和工作能力,那么我们完全可以通过“三期鉴定”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。何为“三期鉴定”?它指的是司法鉴定中针对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所进行的“误工期”、“营养期”和“护理期”的鉴定。
以喻女士的案例为例,她的胫腓骨中段骨折,经“三期鉴定”后,鉴定机构认定其骨折愈合不良,主张误工期为720天,营养期360天,护理期360天。最终,法院判决喻女士获得了共计117670¥的赔偿。
由此可见,即使交通事故未能评上伤残等级,但只要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,我们就可以通过“三期鉴定”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。那么,作为律师,湖北三象律师事务所在接到此类委托时,会如何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呢?
首先,三象律师事务所会全面了解案情,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,帮助他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,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。其次,三象律师事务所会指导客户进行“三期鉴定”,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。最后,三象律师事务所会积极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,争取为客户争取到合理的赔偿。
在这个案例中,三象律师事务所不仅成功帮助喻女士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,更为广大交通事故受害者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。因此,如果您或您的亲友遇到类似的情况,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